首页  党建专栏  廉政专栏  部门概况  基建资讯  规划发展  政务公开  工作制度  工作动态  基建风采  联系我们 
 
 工作制度 
 
首页|工作制度|正文
 
工作制度
基建处一次性告知制度
2022-09-30 14:17  

基建处一次性告知制度

 

为改进工作作风,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办事效率,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,特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。

一、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办事人到基建处办理或电话咨询业务时,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办理事项的条件、时限、程序,所需的全部材料。

二、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全体工作人员。

三、办事人在备齐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时,经办人员应及时审核为其办理有关手续,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,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,办事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完整后,经办人应及时予以办理。

四、对办事人所办业务涉及多个部门或材料不清楚、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,经办人应热情帮助其咨询了解,或请示报告部门领导,不能推诿了事。

五、本制度由基建处负责解释。

关闭窗口
 

Copyright@2013,All Rights Reserved,天津职业大学基建处
地址: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邮编:300410 E-mail:zhidajijianchu@163.com 管理进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