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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部门职责

基建处部门职责

1、 负责组织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设计工作。

2、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。

3、 管理和使用学校基本建设经费。

4、 负责基建工程立项、规划、计划的申报;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。

5、 负责组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勘探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甲控及甲供材料招标工作

并负责签订基建工程相关合同及协议。

6、 负责工程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。

7、 负责组织工程预算、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。

8、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。

9、 负责基建项目的统计报表工作。

10、 负责完成新建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。

11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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